小孩不是亲生的,离婚时财产怎么分?


在探讨小孩不是亲生的情况下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这个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了有特殊约定的以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发现小孩不是亲生的而选择离婚时,财产分割会受到一定影响。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一方发现孩子并非亲生,这可能被视为另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因为隐瞒孩子非亲生的事实,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于一方隐瞒孩子非亲生情况,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通常会得到法院的倾向保护。也就是说,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 另外,无过错方还可能有权要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在抚养孩子过程中支出的费用,比如抚养费、教育费等。而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因为一方的隐瞒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和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隐瞒孩子非亲生的事实可以被认定为“其他重大过错”。 不过,具体的财产分割和损害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进行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婚姻持续时间、过错程度等。在实际操作中,无过错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比如,提供孩子的亲子鉴定报告,证明孩子非亲生;提供抚养孩子的费用支出凭证,以要求过错方返还抚养费等。总之,在小孩不是亲生的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但具体结果要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