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财产效力是怎样的?
我打算和配偶离婚,现在比较关心离婚后财产方面会有什么变化。比如之前夫妻共有的房子、存款这些该怎么处理,离婚对财产的分配、债务的承担等会产生什么样的效力,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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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财产效力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个人财产的归属以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等方面。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举例来说,如果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先协商这套房子归谁,得到房子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决,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是否有抚养子女等情况。 其次是个人财产的归属。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或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这些个人财产仍然归该方所有,不会进行分割。比如一方在结婚前自己购买的车辆,即使结婚后也是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给另一方。 最后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例如,夫妻双方为了购买家庭住房向银行贷款,这笔贷款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共同偿还。如果双方的共同财产不够偿还,就需要协商如何分担剩余的债务,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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