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跑了离婚会怎么判?
在法律上,当遇到媳妇跑了这种情况要离婚时,通常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诉讼离婚的基本概念。诉讼离婚就是夫妻中的一方到法院去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这和夫妻双方商量好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是不一样的。当一方下落不明,像媳妇跑了联系不上这种情况,另一方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也就是说,法院会通过公告的方式来通知下落不明的一方。公告期满后,就相当于对方已经收到了相关的法律文书。
在离婚判决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媳妇跑了,并且能证明夫妻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达到两年时间,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调解无效后,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不过要注意,这里需要有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比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
对于财产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媳妇跑了的情况下,如果有 证据证明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根据上述原则进行分割。但如果有部分财产因为媳妇下落不明而无法查清,法院可能会在查清后另案处理。
另外,如果涉及子女抚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媳妇跑了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来判决抚养权归属。通常如果孩子一直由一方照顾,在另一方下落不明时,这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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