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租期未到拆迁该如何赔偿?


在店面租期未到就面临拆迁的情况下,承租人是有权获得相应赔偿的。 首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虽然这里说的是对被征收人,但实际中承租人也会涉及相关权益。 对于承租人来说,可能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不少。替代房屋及土地租金价格差异的补偿,如果因为拆迁要找新店面,新店面租金变高了,这部分差价有可能得到补偿。房屋装修补偿费用,如果店面是你进行了装修,在租期未到就拆迁,装修的价值应该得到相应补偿 。搬迁补偿费用,比如货物转移、设备拆除搬运等这些搬迁产生的费用,拆迁方有责任理赔。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费用,对于经营的店面,拆迁导致的营业损失也应该得到补偿,通常是根据商铺过往的收益状况及利润率进行计算。 另外,如果租赁合同当中有详细规定,那么拆迁方也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支付违约金或是其他形式的补偿义务。具体的赔偿数额和实施方案则需依据所在地的法规政策及租赁合同的内容约定来作出具体处理。 要是在赔偿问题上出现纠纷,当商铺面临拆迁问题时,租户要认真关注与拆迁方的交流情况,充分理解相关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尽可能地通过友好协商的途径达到双方都满意的赔偿协议。如果实在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租户也可以考虑向法律机构求助,或者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申诉,以此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相关概念: 被征收人:就是房屋被征收的那一方,在店面拆迁中一般是房屋所有者,但承租人的利益也受法律一定保护。 停产停业损失:就是因为拆迁导致店铺没办法正常经营,从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临时安置补偿:是为了保障在房屋被征收后到新的居住或经营场所确定前这段时间的生活或经营过渡给予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