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爷爷奶奶有探视权吗?离婚财产分割需要多久给对方?
最近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对于探视权和财产分割的时间问题很困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爷爷奶奶有没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另外,财产分割这一块,在法律上有没有规定得在多久之内把该给对方的财产给到位,希望能得到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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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离婚后爷爷奶奶的探视权问题。探视权,简单理解就是定期或不定期去看望子女的一种权利。按照我国《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表明,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这种特定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法定的探望权,目前法律并没有赋予爷爷奶奶直接的探视权。 不过,虽然法律没给爷爷奶奶直接探视权,但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监护人允许,爷爷奶奶去探望孙子孙女也是人之常情。要是未经允许坚持探望,那就可能侵犯监护人的监护权了。 接着讲讲离婚财产分割多久给对方的问题。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里会对财产分割的支付时间等进行约定,双方就按照这个约定来履行就行。要是一方不按照约定时间给对方财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 要是诉讼离婚,法院会在判决书中明确财产分割的内容,包括财产交付的时间等。如果一方不履行判决,另一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但法律并没有统一规定一个确切的时间说财产分割必须在多久内完成,主要看具体的约定或者法院判决情况。 相关概念: 探视权: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的法定权利。 监护权: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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