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离婚一方不同意怎样才能离婚?


在家暴离婚且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想要离婚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实现。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诉讼离婚的概念。诉讼离婚就是夫妻中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定是否准予离婚。这就好比两个人对于离婚这件事谈不拢,就找一个公正的“裁判”——法院来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是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也就是说,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家暴行为,法院在调解无效后,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 那么,要进行诉讼离婚,具体该怎么做呢?第一步,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比如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也就是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以及事实和理由(详细说明家暴的情况)。 第二步,就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安排时间进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证据是非常关键的。对于家暴的情况,要尽可能收集充分的证据,比如报警记录,当遭遇家暴时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和询问笔录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医院的诊断证明,受伤后去医院治疗,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等能证明受伤的情况;还有证人证言,如果有邻居、朋友等看到家暴的发生,他们的证言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此外,相关的视听资料,如家暴现场的照片、视频等也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 法院在审理时,会先进行调解。调解的目的是看夫妻双方是否还有和好的可能。但如果调解无效,并且法院认定存在家暴行为,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整个诉讼离婚的过程可能会比较长,需要耐心等待法院的审理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