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但有孩子该怎么离婚?


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为标志的。如果没有结婚证,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双方并没有建立起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这一说法。但由于双方育有孩子,在分开时会涉及孩子抚养权、抚养费以及财产分割等问题。 首先,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分开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也就是说,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行等因素,以保障孩子能在一个稳定、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其次,抚养费的问题。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最后,关于财产分割。因为双方没有婚姻关系,所以不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一般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如果一方能证明某项财产是其单独出资购买的,则该财产归其个人所有。总之,虽然没有结婚证不存在离婚问题,但在处理孩子和财产问题时,也需要遵循法律规定,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