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4年了是否还能起诉对方?

我和前夫已经离婚4年了,最近发现他在离婚前有隐藏财产的情况。我现在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不知道离婚都过去4年了,还能不能起诉他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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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离婚4年后能否起诉对方这个问题时,需要根据具体的诉求和案件类型来进行分析。 首先,对于财产分割方面,如果是发现对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里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离婚4年才发现,但发现时间在3年以内,是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若发现时间也超过了3年,通常会面临诉讼时效已过的问题,败诉风险较大,但如果对方不主张时效抗辩,法院也不会主动适用。 其次,关于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如果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比如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出现了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或者孩子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大幅增加等,另一方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或者调整抚养费数额,不受离婚时间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司法解释也支持在合理情形下对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变更。 再者,若涉及离婚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但应当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所以离婚4年后一般不能再就离婚损害赔偿起诉。 总之,离婚4年后是否能起诉对方要依据具体的诉求和法律规定来判断,不同的诉求有不同的法律规定和诉讼时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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