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离婚监护权归男方,但孩子想跟女方该怎么办?
我和前夫离婚了,当时监护权判给了他。可现在孩子明确表示想跟我一起生活,我也很想让孩子在身边。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办法能让孩子顺利跟我生活呢,具体的法律程序和依据是怎样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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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并不因离婚而消除。即使监护权归男方,父母双方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如果孩子已满八岁且明确表示想跟女方,女方可以先尝试与男方进行协商沟通,说明孩子的意愿,看能否达成一致,变更抚养安排。
要是协商不成,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在诉讼中,女方可以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来争取抚养权。比如,如果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女方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或者男方存在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等,这些都可以作为争取抚养权的有利因素。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此外,即使监护权最终变更到女方名下,男方也依然享有法定的探望权。相关概念:
监护权:是指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进行保护和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子女进行抚养照顾的权利和义务 。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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