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父母对孩子的抚养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离异父母对孩子的抚养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抚养权的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度较高,由母亲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例如,小张和小李离婚时,他们的孩子还不到两岁,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孩子大概率会由小李(母亲)直接抚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具体情况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比如,小王和小赵都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小王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居住环境也较好,而小赵工作不稳定,经常加班,没有太多时间陪伴孩子,那么法院可能会认为小王的抚养条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从而将抚养权判给小王。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体现了对孩子自主选择权的尊重。如果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会在判决抚养权时充分考虑孩子的想法。比如,小孙和小周离婚,他们的孩子已经十岁了,孩子明确表示愿意和小孙一起生活,那么法院会在判决时参考孩子的意愿。 其次是抚养费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来说,抚养费的数额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例如,老张月收入一万元,那么他每月需要支付的抚养费可能在两千到三千元左右。 最后是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比如,老陈离婚后孩子由前妻抚养,老陈有权定期看望孩子,前妻有义务配合老陈行使探视权。如果前妻拒绝老陈探视孩子,老陈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障自己的探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