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在男方家还能有低保吗,若没有了该怎么办?
我和老公离婚了,但户口还在男方家。之前我享受着低保待遇,现在离了婚,也不知道这低保还能不能继续有。要是不能有了,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实在是心里没底,希望有人能解答下。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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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低保是指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离婚后户口在男方家是否还能继续享受低保,关键在于是否仍然符合低保的申请条件。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也就是说,判断能否继续享受低保待遇,不是看户口在哪里,而是看家庭人均收入和财产状况等是否达标。如果离婚后,您仍然和男方家属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畴,且家庭人均收入和财产状况依旧符合当地低保标准,那么理论上是可以继续享受低保的。
若离婚后,不再符合低保条件,低保资格可能会被取消。但如果您认为自己仍然有困难,有新的情况符合低保条件,比如自己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生活困难等,可以重新申请低保。重新申请时,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如实申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和收入财产状况等信息。相关部门会按照规定进行调查核实,若符合条件就会给予低保待遇。
总之,离婚后户口在男方家能否继续享受低保取决于是否符合低保条件,若不符合或想重新申请,可按规定流程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