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是否有直接扶养人?
我已经成年了,但是身体不好没办法工作,没有经济来源,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是不是会有直接扶养人来照顾我、 给我提供生活费用之类的。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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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对于成年人是否存在直接扶养人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扶养”这个概念,扶养通常指一定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义务。在不同的法律关系里,扶养的具体含义会有所不同,一般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平辈之间的扶养以及晚辈对长辈的赡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成年人已婚,在其因特殊原因如生病、残疾等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其配偶就成为直接扶养人,有义务提供物质上的帮助和生活上的照料。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所以,如果符合上述条件,成年的兄、姐与弟、妹之间也可能存在直接扶养关系。
不过,一般情况下,如果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能够独立生活,就不存在法定的直接扶养人。但当成年人因一些特殊原因导致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时,可能就会依据法律规定产生直接扶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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