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继承财产权是否还需要还债?
我家里老人去世后留了一些债务,名下还有些财产。我不太想继承这些财产权,可又担心不继承财产的话,那些债务还得我来还。我就想问问,要是我不继承财产权,还需要去偿还老人留下的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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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子女不继承财产权通常是不需要承担偿还债务责任的。这里涉及到“限定继承”的法律概念。所谓限定继承,就是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要以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简单来说,就是继承了多少财产,就在这个财产价值范围内去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子女明确表示放弃继承财产权,那么从法律角度讲,他们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就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要确保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是真实、明确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一般来说,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这样才能在法律上产生放弃继承的效力,从而避免可能因误解或不规范操作而带来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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