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破产后欠的债还需要还吗?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现在经营不下去了,打算申请破产。但公司还欠了不少供应商的货款和银行的贷款,我就想知道,公司申请破产之后,这些欠下的债务还需要还吗?要是要还的话,又该怎么还呢?
展开


公司申请破产后,欠下的债务通常还是需要偿还的,但具体的偿还情况要根据公司的破产清算结果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公司破产的概念。公司破产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在我国,公司破产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当公司申请破产后,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法院会指定管理人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全面接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管理人会对公司的资产进行盘点,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同时也会对公司的债务进行登记和核实。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的破产财产会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清偿。第一顺序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费用,比如管理人的报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等;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而负担的债务。 第二顺序是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第三顺序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也就是公司欠供应商的货款、银行的贷款等一般债务。 如果公司的破产财产在清偿完前面几个顺序的债务后还有剩余,那么就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给普通破产债权人,用来偿还他们的债权。但如果公司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那么普通破产债权人就只能按照比例获得部分清偿,未得到清偿的部分债权就会消灭。 总之,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并不是一笔勾销,但具体的偿还情况要依据破产清算的结果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