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我最近了解到一些关于犯罪责任认定的事情,就想到残疾人如果犯罪了会怎么处理。我很好奇,在法律上,残疾人犯罪是不是和正常人一样要负刑事责任呢?还是会有特殊的规定?想知道具体在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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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犯罪一般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存在特殊情况。 首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不能因为是残疾人就完全免除刑事责任。 对于精神病人这种特殊的残疾人群体,《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不过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依据《刑法》第十九条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除了上述这些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其他类型的残疾人犯罪,和正常人犯罪一样,要依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定罪量刑。也就是说,肢体残疾等其他类型的残疾人犯罪,通常不会因为残疾这一因素而影响刑事责任的承担,他们要和正常人一样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 总之,残疾人犯罪并非一概而论地不负刑事责任,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依据法律规定来判定其是否承担以及如何承担刑事责任。 相关概念: 刑事责任能力: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同精神状态和生理状态会影响刑事责任能力。 间歇性精神病人:是指一个人的精神并非一直处于错乱状态而完全丧失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强制医疗:是指非自愿性强制治疗,针对那些有暴力倾向、对社会安全存在威胁的精神病人等实施的一种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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