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人后走保险还需要自己垫钱吗?
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人了,已经报了保险。但伤者那边一直催着我先垫钱去治疗,我也不确定后续保险能不能全赔。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走保险的话我还需要自己垫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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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撞到人走保险的情况下,是否需要自己垫钱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有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的义务。 在交强险方面,被保险人有责任时,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如果伤者的抢救费用在这个限额内,通常保险公司会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后及时垫付。这种情况下,车主一般不需要自己垫钱支付抢救费用。 然而,如果伤者的费用超出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商业三者险的赔付情况就很关键了。商业三者险的赔付要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来确定。有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不会立即进行赔付,比如需要对事故责任和损失进行进一步调查和核定等。在等待商业险赔付的过程中,伤者可能需要继续治疗,这时就可能需要车主自己先垫钱。 另外,如果事故造成的损失比较严重,商业三者险也不足以覆盖全部赔偿金额,那么超出的部分就需要车主自行承担,也就意味着车主需要自己垫钱来支付这部分费用。还有一些情况,比如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情形出现,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付部分或全部费用,这种情况下车主也需要自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需要垫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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