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辞职需要写辞职报告吗?

我目前在试用期,想辞职,但不清楚是否一定要写辞职报告。公司没有明确说过这事,我担心不写会影响离职流程,也怕写了多此一举。所以想知道到底要不要写,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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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试用期辞职一般不需要写辞职报告。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并未明确要求必须以书面形式,也就是辞职报告的形式提出辞职,通过口头或者发送信息等方式通知用人单位都是可以的。这是因为试用期本身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双向选择的时期,法律给予了劳动者较为灵活的离职方式。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一方面,如果公司有具体的规定,比如明确要求员工离职必须提交书面辞职报告,那么员工最好按照公司的要求来做,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确保离职手续能够顺利办理。另一方面,从个人职业素养和便于工作交接的角度考虑,即使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写一份辞职报告也是一种比较严谨和负责的做法,能够体现出个人对工作和公司的尊重,也有利于和公司保持良好的关系,方便后续可能的工作对接或者开具离职证明等事项。 如果劳动者决定辞职,除了按照规定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当做好工作交接。将自己手头正在进行的工作、相关的资料和物品等,清晰、完整地交接给合适的人员,以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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