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实习生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吗?


在校实习生是否要报个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简单来说,就是个人取得收入后,达到一定标准就需要向国家缴纳一部分税款。 对于在校实习生,如果取得的是劳务报酬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然后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例如,小李是在校实习生,一次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3000 - 800 = 2200元,按照相应税率计算缴纳个税。 如果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依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累计预扣法,就是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这样可能会使实习生在预扣预缴阶段少缴纳税款,年度终了后可能还涉及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总之,在校实习生取得收入是否报个税以及如何报个税,要根据收入性质、金额等具体情况,按照相关税法规定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