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摊贩未对商品明码标价是否构成虚假宣传?
我在夜市摆摊,卖一些小饰品。最近有人说我没给商品明码标价可能算虚假宣传,我有点懵。我就是忘了弄标价牌,也没想骗顾客。我想知道,就单纯没明码标价,这算虚假宣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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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夜市摊贩未对商品明码标价是否构成虚假宣传,我们需要分别明确“未明码标价”和“虚假宣传”的法律概念,再看它们之间的关系。 首先,“未明码标价”指的是经营者没有按照规定对其所售商品或提供的服务标明价格等相关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夜市摊贩作为经营者,同样受此约束。如果未明码标价,就违反了价格法的这一规定。 而“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强调的是对商品或服务的信息进行不实或误导性的传播。 单纯的未明码标价通常并不直接等同于虚假宣传。未明码标价主要是违反了价格方面的管理规定,更多地影响消费者对商品价格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而虚假宣传侧重于对商品或其他方面信息的欺骗性描述。不过,如果摊贩未明码标价,同时在售卖过程中故意抬高价格或者对价格进行误导性表述,使得消费者对商品价格产生错误认知,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构成虚假宣传。 总之,夜市摊贩未对商品明码标价本身属于价格违法行为,但不一定构成虚假宣传,需结合具体的销售行为和是否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况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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