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征地拆迁有补偿吗?


外地人征地拆迁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对于征地补偿,主要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一般是按照被征土地在被征前3年平均年产值乘以一定倍数来计算,法律规定倍数最高可达30倍(不过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最新规定,倍数可能已超过30倍)。 如果外地人在征地拆迁时,其名下有被征土地上的合法附着物(如房屋、农作物等),那么可以获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例如,外地人在当地合法承包土地种植农作物,在征地时,农作物作为地上附着物,是可以获得相应补偿的。 其次,关于拆迁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如果外地人拥有被拆迁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就有权获得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情况下)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存在该情况)。比如,外地人在当地购买了合法房产,遇到拆迁时,应按照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另外,在判断是否能获得补偿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一个重要因素。一般来说,构成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要件有户籍在本村以及长期在本村生活。例如,像案例中的张先生和老王,他们将户口迁入村子且长期生活居住,应当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享有拆迁补偿款。 《土地管理法》第48条也明确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总之,外地人在征地拆迁中能否获得补偿,关键要看其是否符合相关条件,是否拥有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