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认缴期内公司注销还需要缴纳出资吗?

公司在认缴期内要注销了,我作为股东不太清楚自己要不要继续缴纳出资。公司目前有些债务,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对于认缴期内注销公司时股东出资缴纳是怎么规定的,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才需要或者不需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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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认缴期内公司注销时,是否需要缴纳出资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公司现有财产足以清偿所欠债务,那么股东不需要继续缴纳出资。因为此时公司的资产能够覆盖所有债务,有足够的财产用于偿还,所以股东无需再为注册资本缴纳后续资金。 而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股东则需要补齐应缴纳的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这里的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也就是说,在公司清算时,股东的出资责任并不免除,需要承担相应的补缴责任,以用于清偿公司债务,否则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例如,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100万元,股东A认缴50万元,在认缴期内公司决定注销,此时公司有债务80万元,而公司现有财产只有30万元,那么股东A就需要补缴其认缴但未缴纳的出资,来帮助公司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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