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事业单位是否需要缴纳应发税?
我在一家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不太清楚单位在税收方面的规定。想知道国家事业单位需不需要交应发税呢?应发税具体包含哪些情况,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要交,什么情况下不用交,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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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国家事业单位是否需要缴纳应发税,需要分情况来看。这里所说的“应发税”并不是一个标准的法律术语,一般我们理解为各类应税事项所产生的税款。 首先,我们来说说增值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如果国家事业单位发生了上述应税行为,比如提供技术服务、出租房产等,就需要缴纳增值税。例如,某事业单位将闲置的房产出租给企业使用,取得了租金收入,那么这部分租金收入就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该事业单位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其次,企业所得税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国家事业单位如果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也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不过,对于一些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其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属于不征税收入。比如,某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部门拨付的专项科研经费,这部分收入就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如果该事业单位利用自身技术对外开展有偿服务取得的收入,就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再者,个人所得税。国家事业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本单位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员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只要达到纳税标准,单位就必须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例如,员工每月工资收入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超过5000元的部分,单位就要按照相应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国家事业单位并非一概不缴纳税款,而是根据其具体的经营活动和应税行为,按照相关税法规定来确定是否需要缴纳以及缴纳何种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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