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需要个人垫付费用吗,该怎么赔偿?


在撞人事故发生后,关于是否需要个人垫付费用以及如何赔偿,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关于是否需要个人垫付费用,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肇事者必须垫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可以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如果伤者情况紧急需要及时救治,肇事者出于人道主义和尽快解决问题的考虑,也可以适当垫付部分费用,但要注意保留好垫付的凭证,比如医院的收费票据等,以便后续在处理赔偿事宜时进行结算。 接下来谈谈赔偿的问题。赔偿主要分为几个方面。一是医疗费用,这包括伤者在医院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二是误工费,如果伤者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收入减少,肇事者需要赔偿这部分损失。误工费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伤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伤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伤者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伤者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是护理费,如果伤者需要他人护理,肇事者要赔偿护理人员的费用。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是交通费,这是指伤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此外,如果伤者因伤致残,还可能涉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赔偿项目;如果不幸导致伤者死亡,则还会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赔偿。具体的赔偿计算标准和方式都可以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找到依据。在处理赔偿事宜时,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