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但是不清楚办理离婚手续得准备啥证件和材料。直接去民政局就能办吗,需不需要提前准备一些书面的东西呢?希望了解下具体要带什么,免得白跑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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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手续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所需要的证件和材料也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情况。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此外,还需要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有:民事起诉状,需向法院提交至少两份,内容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原告的身份;如有涉及子女抚养问题,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涉及财产分割的,要提供相关财产的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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