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手续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离婚手续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它们的流程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书,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协商好并写在协议里。然后,双方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初审无误后,会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离婚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情况进行判决。一般来说,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通常会判决不准离婚。但在第一次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相对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