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有房产抵押的情况下借款人还需要还钱吗
我给别人做了借款担保人,用我的房产做了抵押。现在借款人好像不太想还钱,我就想知道,在我已经用房产抵押的这种状况下,借款人还有还钱的义务吗?我不太懂法律规定,就想弄清楚这方面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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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担保人有房产抵押的情况下,借款人仍然需要还钱。 首先,来解释一下几个法律概念。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一定方式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抵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就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是主债务人,其还款义务是基于最初的借款合同产生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即使存在担保人用房产抵押的情况,也不免除借款人本身的还款责任。因为借款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基础法律关系,借款人按照约定还款是其应尽的基本义务。 如果借款人按时足额还钱,那么整个债务关系就正常结束,担保人的房产抵押不会产生实际影响。但是,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利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也就是可能会处置抵押的房产来清偿债务。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借款人就不用还钱了,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借款人进行追偿。也就是说,最终这笔钱还是应该由借款人来承担。所以,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是首要的,担保人的房产抵押只是为债权实现增加了一层保障。即使有房产抵押担保,借款人也不能逃避还款责任,仍应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总之,不管有没有担保人用房产抵押,借款人都有还钱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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