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营业执照会影响领失业金吗?
我失业了,目前正在领取失业金。但我打算自己开个小店,需要去开通营业执照。我担心开通营业执照后就不能继续领失业金了,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这种情况到底会不会影响我领失业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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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也就是失业保险金,是国家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待遇。当劳动者失去工作,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就可以领取这笔钱。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其中包括重新就业。这里的“重新就业”,可以理解为劳动者再次获得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了维持基本生活的能力。 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看,开通营业执照是否会影响领失业金,关键在于是否构成“重新就业”。如果开通营业执照后,你实际上开展了经营活动,有了稳定的经营收入,那么就很可能被认定为重新就业。一旦被认定为重新就业,就不符合继续领取失业金的条件,需要停止领取。 然而,如果虽然开通了营业执照,但并没有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也没有从中获得收入,那么可能不会被认定为重新就业,也就不影响继续领取失业金。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及时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说明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比如没有经营收入的财务报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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