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接触到了一些公司的资料,公司说这些是商业秘密。我不太明白商业秘密的定义,就想知道商业秘密是不是一定得具有秘密性呢?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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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的确具有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重要特征之一。所谓商业秘密的秘密性,通俗来讲,就是这些信息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不是大家都能轻易获取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四款规定,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不为公众所知悉”明确体现了商业秘密的秘密性特征。 如果一项信息已经是普遍为公众知晓的内容,那它就不能再称之为商业秘密了。例如,一些行业内公开的通用技术或者大家都知道的经营模式,就不符合商业秘密的秘密性要求。 商业秘密的秘密性还要求权利人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这就好比权利人给这个秘密上了一把锁,防止它被随意泄露。这些保密措施可以有很多种,比如和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进行加密保存等。只有同时具备秘密性以及商业价值,并且权利人采取了合理保密措施的信息,才能被认定为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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