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帐取现金是否需要法人本人?
我公司公账里有笔现金需要取出来,不知道是不是一定要法人本人去操作。我不是法人,但公司安排我去取,我就想了解下公账取现金在法律规定上是不是必须法人亲自办理,要是不用,需要什么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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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公帐取现金并不一定需要法人本人去办理。公帐指的是公司的对公账户,它是企业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日常经营资金收付的账户。 从法律规定来讲,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强制要求公帐取现金必须由法人本人操作。不过,在实际的银行业务操作中,银行会根据自身的规定和业务流程来处理公帐取现金的业务。 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法人本人去取现金,需要有公司的授权。授权的形式通常是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在委托书中明确委托的事项(即取现金)、被委托人的身份信息等内容,并且要加盖公司的公章。被委托人在办理业务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公司的相关印鉴等资料。 此外,公帐取现金的用途也需要符合规定。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比如发放职工工资、津贴,支付个人劳务报酬等。银行会对企业提取现金的用途进行审核,如果用途不符合规定,银行可能会拒绝办理取现业务。所以,只要按照银行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履行必要的手续,非法人本人也可以从公帐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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