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把房子确权给儿子后还能要回吗?
我家有套房子,之前父母把它确权给我了。现在他们好像有点后悔,想把房子要回去。我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讲,他们有没有这个权利。我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到底能不能把已经确权给我的房子要回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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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父母把房子确权给儿子后能否要回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房屋确权的含义。房屋确权其实就是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确定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也就是明确这房子到底是谁的。一旦完成确权,从法律层面来说,房屋的所有权就归属于确权登记的那个人。 一般情况下,父母把房子确权给儿子,这可以看作是一种赠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在房屋确权的情况下,通常意味着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完成了转移。所以,正常情况下父母是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并要回房子的。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也就是说,如果儿子存在严重侵害父母或者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的行为,或者儿子对父母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又或者在赠与时有约定某些义务而儿子没有履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是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赠与,从而要回房子。 此外,如果父母在确权时是因为受到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进行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也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该行为,进而要回房子。但这需要父母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总之,父母把房子确权给儿子后,一般不能随意要回,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是有可能要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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