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转让会产生连带债务吗?

我准备接手一家公司,但是听说公司转让可能会有连带债务问题。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也不知道接手后会不会承担原公司的债务。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说,公司转让到底会不会产生连带债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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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转让
  • #连带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公司转让是否会产生连带债务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这意味着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而公司转让通常涉及到股权的变更、公司资产的转移等情况。 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自身承担,与股东个人的财产是相分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在正常的公司运营和转让过程中,只要股东履行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由公司用自身的财产去偿还,不会涉及到股东个人财产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也不会因为公司转让就让受让方承担原公司的债务。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导致连带债务的产生。 第一,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如果原股东存在出资不实,即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情况。那么在公司转让后,原股东仍然需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方如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原股东存在出资瑕疵的情况,那么受让方可能要与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恶意转让逃避债务。如果公司在明知有大量债务的情况下,进行恶意转让,比如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公司股权或资产,并且受让方也知道这种情况,那么债权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受让方可能需要与转让方一起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债务转移约定。如果在公司转让过程中,转让方和受让方通过协议约定了债务的承担方式,并且经过了债权人的同意,那么就按照约定来承担债务。如果约定受让方要承担原公司的部分或全部债务,那么受让方就需要履行该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为了避免在公司转让过程中产生连带债务风险,受让方在进行公司转让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要详细审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情况、是否存在未了结的诉讼等。同时,在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债务的承担问题,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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