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大幅裁员是否需要股东会决定?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公司说要大幅裁员,但是没听说经过股东会决定。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公司大幅裁员是不是必须要股东会来做决定呢?我担心公司裁员程序不合法影响我们员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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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大幅裁员是否需要股东会决定,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公司大幅裁员。在法律上,公司大幅裁员通常被称为经济性裁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并没有明确要求公司大幅裁员必须经过股东会决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主要负责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而公司裁员属于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更多的是受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要求公司重大的人事变动包括大幅裁员需要经过股东会决定,那么公司就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执行。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公司内部的各项活动都应当遵守章程的规定。 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相关规定,公司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只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且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即可。这样做的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劳动者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综上所述,公司大幅裁员不一定必须经过股东会决定,关键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性裁员的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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