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降低加班费计算基数合法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说要降低加班费计算基数。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法,想了解一下公司这样做有没有法律依据,我的权益会不会受到侵害,要是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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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司降低加班费计算基数一般情况下是不合法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表明,加班费计算倍数有明确法律标准,而计算基数也是有规定的。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所在城市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公司将加班费计算基数降低至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那肯定是违法的。 从劳动合同方面看,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加班费计算基数,公司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降低,这违反了合同约定,也是不合法的。若劳动合同没提及加班费计算基数,但明确了工资总额,一般以正常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础,此时不能单纯按某一类别的工资来确定,公司随意降低也不合理。要是劳动合同对报酬部分没有明确说明,产生争议后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处理,先进行深层次商谈,无法达成共识就与员工代表共同讨论形成集体合同或工资协议。 在实践中,若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劳动合同都没详细提到工资总额及加班费用基础,就以实际获得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用标准。公司若降低这个基数,也是不合法的。 所以,公司不能随意降低加班费计算基数,否则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主管部门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集体合同:是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的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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