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
我向法院起诉离婚了,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法院到底会不会判离。我和对方有一些矛盾,也分居了一段时间,但不知道这些条件够不够。我就想弄清楚,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什么来判决,到底会不会判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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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时,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关键在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这是法院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法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通俗来讲,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比如能拿出对方重婚的证据、实施家暴的报警记录、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证明等,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大概率会判决离婚。要是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不会判离。而且,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没有法定判离情形,法院一般会给双方一次和好的机会,判决不准离婚。但如果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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