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是否会赔偿?


在探讨违法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交强险是否赔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交强险的概念。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设立交强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能获得基本的赔偿,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这表明,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受害人故意造成事故,交强险都应在责任限额内赔偿。 然而,对于违法驾驶的情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也有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是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驾驶、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这些违法驾驶情况,保险公司对于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但对于受害人的人身伤亡,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之后再向致害人追偿。除了上述几种特定的违法驾驶情形外,其他一些常见的违法驾驶行为,如超速、闯红灯等,保险公司通常还是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的。因为交强险的立法本意是为了保障受害人的基本权益,不能因为被保险人的一般违法驾驶行为而剥夺受害人获得赔偿的权利。 总之,违法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交强险是否赔偿,需要根据具体的违法驾驶情形来判断。如果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赔,人身伤亡会垫付抢救费用并追偿;如果是其他一般违法驾驶行为,交强险一般会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