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亲名字儿子出钱建的房子女儿是否还有份?

家里房子写的是父亲名字,是儿子出钱建的。现在涉及到房产分配问题,我是女儿,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对这房子还有没有份。心里很纠结,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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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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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判断女儿是否对该房子有份,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房屋产权的归属一般是以登记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产权登记来看,房子登记在父亲名下,那么在法律上父亲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如果父亲没有留下遗嘱对该房屋进行特别处分,当父亲去世后,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房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权利继承父亲名下的房屋份额的。 然而,儿子出钱建房这一情况也需要考虑。如果儿子能证明建房的出资情况,并且各方对于该出资有不同的约定,比如是借款关系或者是儿子与父亲之间有约定该房屋实际归儿子所有等,那么房屋的归属和分配可能会有所不同。要是儿子与父亲之间有借名买房等约定,并且有充分证据证明,那么房屋可能会根据约定来确定实际归属。但如果没有相关约定,儿子的出资可能会被视为对父亲的赠与或者借款,在法定继承时,这一般不影响女儿的继承权,不过儿子可以主张相应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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