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需要签字盖手印吗?


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签字盖手印是许多准备协议离婚的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层面来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离婚协议书的定义。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它是一种民事合同,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夫妻在离婚过程中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关系。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对于离婚协议书而言,签字、盖章、按手印这三种方式都具有法律效力,并不要求三者同时具备。也就是说,只要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完成了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其中一种方式,原则上该离婚协议书就成立了。 在实际操作中,签字是最常见的方式。签字代表着当事人对协议内容的认可和同意。而盖手印则是一种更加具有证明力的方式,因为每个人的指纹都是独一无二的,它能进一步证明该协议是当事人本人的真实意愿表示。盖章在一些商业合同中较为常见,但在离婚协议书中相对较少使用。不过,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必须签字并盖手印,那么就需要按照约定来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的成立并不意味着婚姻关系的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只有在完成离婚登记,拿到离婚证后,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同时,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如果发现协议内容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况,婚姻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对协议进行修改。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不强制要求签字并盖手印,签字、盖章、按手印任选其一通常都能使协议成立。但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尽量签字并按手印,以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且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这样才能使离婚协议书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