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全险撞伤人是否就不用出钱了?
我被一个有全险的肇事者撞伤了,现在对方说他有全险,所有费用都该保险公司出,他自己不用再掏钱。我有点担心后续赔偿的事,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有全险的肇事者撞伤人后真的就不用自己出钱了吗?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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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即使肇事者购买了全险,也不意味着撞伤人后就一定不用自己出钱。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全险。全险通常是指车主投保了多种常见的车险险种,如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等,但这并不代表涵盖了所有可能的风险。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保险,它在被保险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会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根据相关规定,交强险有责任限额,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那么由交强险进行赔付。
第三者责任险则是在交强险赔偿不足时,对超出部分进行赔偿。但是,第三者责任险也有一定的保额限制。如果受害人的损失超过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那么超出部分就需要肇事者自己承担。
此外,还有一些情况可能导致肇事者需要自己出钱。比如,保险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些免责条款,例如肇事者存在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偿,此时所有的赔偿责任都将由肇事者承担。另外,对于一些间接损失,如受害人的误工费、营养费等,如果保险公司认为不合理或者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也可能需要肇事者自行承担。
综上所述,有全险的肇事者撞伤人后,并非绝对不用自己出钱。具体是否需要出钱以及出钱的多少,要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保险合同的约定以及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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