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孙女是否有继承爷爷奶奶房产的权利?

爷爷奶奶去世了,留下了一套房产。我是他们的孙女,我父母都健在。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权利继承这套房产,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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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孙女是否有继承爷爷奶奶房产的权利时,我们需要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来看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这个法定继承顺序中,孙女并不在直接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所以,在正常的法定继承情况下,如果爷爷奶奶的子女(也就是孙女的父母)都健在,孙女通常不能直接继承爷爷奶奶的房产。 然而,存在两种特殊情况。一是代位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如果孙女的父亲(爷爷奶奶的儿子)先于爷爷奶奶去世,那么孙女可以代位继承父亲应得的那部分爷爷奶奶的房产份额。二是转继承。假如爷爷奶奶去世后,在遗产分割前,孙女的父亲(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也去世了,那么原本父亲应继承的爷爷奶奶的房产份额,就会转由孙女等父亲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再来说说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所以,如果爷爷奶奶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将房产留给孙女,那么孙女就可以按照遗嘱继承爷爷奶奶的房产。这种情况下,不受法定继承顺序的限制。 综上所述,孙女在一般法定继承情形下通常没有直接继承爷爷奶奶房产的权利,但在代位继承、转继承等特殊法定继承情况以及有合法有效遗嘱指定继承的情况下,是可以继承爷爷奶奶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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