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吐槽墙辱骂我还发我的照片,是否构成犯罪?


在探讨有人在吐槽墙辱骂他人并附带发布照片是否构成犯罪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首先是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公然”,就是指在众多人面前或者使不特定多数人能够知悉的方式进行侮辱行为。在吐槽墙辱骂他人,由于吐槽墙通常有一定数量的受众,符合公然的特征。如果辱骂的言辞非常恶劣,对被辱骂者的名誉造成了严重损害,那么就可能构成侮辱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其次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民的照片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如果发布者未经他人同意,将他人照片发布在吐槽墙上,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过一般在吐槽墙发布照片的情况,通常达不到出售或提供给他人用于非法目的这种程度,但仍属于侵犯他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行为。 再者是侵犯肖像权。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虽然在吐槽墙发布照片一般不存在营利目的,但如果对当事人造成了不良影响,当事人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要求对方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如果只是偶尔的辱骂和照片发布,可能不构成犯罪,但属于民事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如果辱骂的内容极其恶劣,对被辱骂者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或者导致被辱骂者产生了严重的心理疾病等严重后果,或者发布照片的行为给当事人带来了重大的负面影响,如导致当事人失去工作机会等,那么就可能构成犯罪。总之,遇到这种情况,被侵权人可以先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吐槽墙的截图等,然后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调解或者法律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