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家赔偿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
我之前遭遇了行政机关的错误执法,导致我的财产受到了损失。我想申请国家赔偿,但是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我希望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申请国家赔偿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应该找哪个部门去办理呢?
展开


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申请部门也有所不同。 行政赔偿方面,它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这里的赔偿义务机关,通常就是实施了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比如,若你是被某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错误处罚,那么就向该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赔偿。如果是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此外,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刑事赔偿是指司法机关错拘、错捕、错判而引起的国家赔偿。对于刑事赔偿,同样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