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做劳动能力鉴定对自己会有影响吗?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现在有人建议我去做劳动能力鉴定,但我有点犹豫,不知道做这个鉴定会不会对自己有不好的影响。我不太清楚鉴定的流程和结果会怎样,也担心会不会因为鉴定反而让自己陷入不利的境地,所以想了解一下做劳动能力鉴定到底对自己有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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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鉴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做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对自己是没有负面影响的,反而能为自身权益提供有力保障。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简单来说,就是确定因为伤病等原因,你劳动能力受到了多大程度的影响。 从积极方面来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通过鉴定,如果你被认定为因工伤导致劳动能力受损,那么你就可以依据鉴定结果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比如,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此外,劳动能力鉴定是一个科学、公正的过程,有严格的程序和标准。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组织专家组,依据国家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运用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和手段,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技术性等级鉴定。鉴定结果是基于实际情况得出的,是保障你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当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有人会担心鉴定结果不理想,但这并不意味着做鉴定就是有害的。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综上所述,做劳动能力鉴定总体上是有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建议积极申请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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