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务分包单位是否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我是一家劳务分包单位的负责人,最近承接了一个项目,合作方要求我们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我不太清楚这是不是必要的,想问下从法律角度来说,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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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生产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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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讲,劳务分包单位是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企业进行生产活动的一个重要凭证,它代表着企业具备了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对于劳务分包单位而言,虽然主要从事的是劳务方面的工作,但在实际作业过程中,依然存在着各种安全风险,比如施工现场的人员操作安全、设备使用安全等。所以,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要求劳务分包单位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很有必要的。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劳务分包单位属于建筑施工企业的范畴,因此要受到该条例的约束。 如果劳务分包单位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就进行生产活动,这属于违法行为。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劳务分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再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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