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协议离婚是否生效,这是许多打算通过协议方式结束婚姻关系的夫妻关心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协议离婚的含义。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一种离婚方式。 那么,协议离婚在什么情况下才具有法律效力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夫妻协议离婚要生效,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双方必须是自愿离婚。这意味着夫妻双方是出于真实的意愿,而不是受到胁迫、欺诈等不正当手段的影响而决定离婚。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形,那么该离婚协议可能会被法院撤销。 第二,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对离婚相关事项达成的书面约定,它应当明确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离婚协议是办理离婚登记的重要依据,也是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文件。 第三,要经过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这是法律为了避免夫妻双方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给予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 第四,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夫妻关系才正式解除,协议离婚才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夫妻协议离婚在满足上述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在协议离婚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