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决定需要当事人签字才有效吗?
我收到了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上面说我不用被起诉了。但现在检察院让我在上面签字,我不太懂这个签字是不是必须的,不签的话这个不起诉决定还有效吗?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在法律上,不起诉决定并不以当事人签字为生效要件。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没有必要起诉的,依法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这里明确了不起诉决定生效的关键在于公开宣布以及送达不起诉决定书,而不是当事人签字。也就是说,只要检察院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公开宣布和送达,该决定就已经产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签字通常只是作为送达的一种证明方式。当检察院向当事人送达不起诉决定书时,让当事人签字,主要是为了确认当事人已经收到了该决定书。即便当事人拒绝签字,送达人员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所以,不起诉决定不会因为当事人不签字而无效。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