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自己的会构成挪用公款罪吗?


要明确公司是自己的是否会构成挪用公款罪,我们首先要了解挪用公款罪的定义和构成要件。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从主体上看,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这里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果公司是个人所有的非国有公司,一般情况下,其所有者不属于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范畴。 但是,如果涉及国有性质的公司或者具有国有资产成分的公司,即使个人是公司的负责人,也有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比如,国有公司委派个人到下属公司担任领导职务,个人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资金,就可能触犯挪用公款罪。 对于个人所有的非国有公司,虽然不涉及挪用公款罪,但可能涉及其他罪名,如挪用资金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公司是自己的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关键在于公司的性质以及个人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如果是个人所有的非国有公司,主要考虑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等其他罪名。在实际经营活动中,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因资金使用问题引发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