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做笔录就意味着立案了吗?
我开车不小心和别人的车刮擦了,当时害怕就直接走了,后来交警找到我让我去做笔录。我现在特别担心,做了这个笔录是不是就算立案了呀?我就想知道做笔录和立案之间到底是啥关系,是不是做了笔录就一定立案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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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肇事逃逸案件中,做笔录并不一定意味着已经立案。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笔录,其实就是司法机关把证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当事人所说的话记录下来。在肇事逃逸的情况里,交警让当事人去做笔录,主要是为了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经过等信息,这是调查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做笔录可以帮助交警掌握更多线索,还原事故的真实面貌。 而立案,则是司法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属于自己管辖范围时,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也就是说,立案是一个更为严肃和正式的程序,它标志着案件正式进入司法处理流程。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所以,在肇事逃逸案件中,做笔录只是调查的一部分,交警会根据笔录以及其他调查结果来判断是否达到立案标准。如果经过调查,发现确实存在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就会进行立案;反之,如果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或者有其他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就可能不会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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