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安局是否有权没收违法所得?

我涉及一个案子,里面有一笔被认定为违法所得的款项。现在公安局说要没收这笔钱,我不太清楚他们有没有这个权力。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公安局到底有没有权力没收违法所得呢?
展开 view-more
  • #违法所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公安局是有权没收违法所得的,但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进行。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违法所得”的概念。违法所得简单来说,就是行为人通过违法的手段所获得的财物。比如通过盗窃、诈骗、非法经营等违法活动得到的金钱、物品等都属于违法所得。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这里所说的“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实际上就是违法所得的一种,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公安局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对于违法所得是有相应处理权力的。 此外,《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也规定,对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查获的下列物品应当依法收缴:(一)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二)赌具和赌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四)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票证、印章等;(五)倒卖的车船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等有价票证;(六)主要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毒品违法行为的资金;(七)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收缴的其他非法财物。违法所得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没收。多名违法行为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无法分清所有人的,作为共同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予以处理。这进一步明确了公安局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违法所得的处理权。 不过,公安局在没收违法所得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一般来说,要经过调查取证,确定该财物确实属于违法所得;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包括陈述、申辩等权利;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如处罚决定书等;最后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比如将款项上缴国库等。如果当事人对公安局没收违法所得的决定不服,也有相应的救济途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