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抓拍的图片放在网络上是否会侵犯肖像权?


在探讨随意抓拍的图片放在网络上是否会侵犯肖像权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肖像权的定义。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每个人对自己的肖像有控制权,别人不能随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接下来,我们分情况讨论随意抓拍图片并放在网络上的行为。如果抓拍者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就将抓拍的图片放在网络上,并且没有合理的理由,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侵犯了肖像权。例如,抓拍者把他人的照片用于商业目的,像广告宣传、产品推广等,这显然是对肖像权的侵犯。因为商业使用往往会带来经济利益,而肖像权人没有从中获得相应的权益,也没有给予同意,这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即使不是用于商业目的,只是在网络上公开传播,也可能侵犯肖像权。比如,把抓拍的照片发布到社交平台上,可能会对肖像权人的名誉、形象等造成不良影响。特别是在一些情况下,照片的公开可能会给肖像权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比如被他人骚扰、误解等。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不构成侵犯肖像权。根据法律规定,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等,这些情况下使用他人肖像不需要经过肖像权人同意。 综上所述,随意抓拍的图片放在网络上是否侵犯肖像权,关键在于是否经过肖像权人同意以及使用的目的和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不确定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最好先取得肖像权人的同意,以免引发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