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调解书拒绝签收还会生效吗?
我最近遇到了劳动纠纷,经过劳动仲裁后有了调解书。但我对调解结果不太满意,不想签收这份调解书。我就想知道,如果我拒绝签收,这调解书还会生效吗?心里一直很纠结,也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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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调解书拒绝签收是不生效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劳动仲裁调解书。简单来说,劳动仲裁调解书是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仲裁机构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所制作的法律文书,它体现了双方在劳动争议解决上的一致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从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签收”是劳动仲裁调解书生效的一个关键条件。也就是说,只有双方都签收了调解书,它才会产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拒绝签收,那么就意味着双方并没有对调解协议达成最终的确认,调解书也就不能生效。 在这种情况下,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所以,如果你拒绝签收劳动仲裁调解书,不用担心它会对你产生约束力,后续仲裁庭会按照法律程序继续处理你的劳动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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